南通大学(Nantong University)始建于1912年,源自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私立南通医学专门学校和南通纺织专门学校。2004年,原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南通师范学院三校合并组建新的南通大学。学校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学校综合实力在《2023中国大学评价》中列第102位,自然指数排名居内地高校第76位,ESI列内地高校综合排名列第113位。
学校设有24个学院、1个独立学院(杏林学院)、1家直属大型综合三级甲等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拥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博士后流动站,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特种医学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临床医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工程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化学、材料科学、分子生物与遗传学、计算机科学等9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拥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2个、江苏省重点学科8个、江苏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30个。
一、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4月1日至4月3日,报考点、招生单位同时开展网上咨询。
2.报考地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报名和联络考生等工作。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四、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1日-5月12日。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相关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招生信息及相关要求可在“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或招生单位网站查询。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
我校采用统考科目(机试),具体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地点、时间
(1)初试地点:根据报考点安排。
(2)初试时间:5月12日上午8:45--12:00.
3.复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复试地点、时间、内容、方式由我校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七、学费及奖学金
1.港澳台硕士生、博士生全程学费同内地学生标准。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2.港澳台硕士生、博士生奖学金参照内地学生评选标准。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八、住宿费用
住宿费用按我校规定收取。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九、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一般于六月中下旬寄发考生本人。
十、入学
新生于每年9月份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我校对新生入学资格及身体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或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十二、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方可申请相应学位,具体要求及申请程序等同内地(祖国大陆)学生要求。
十三、其他
1.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相关费用不退。
3.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档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档为准。
4.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5.联系方式:
网址:https://yjszs.ntu.edu.cn/ 邮编:226019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6019
联系电话:0513-85012093
电子邮箱:yzb@ntu.edu.cn
附件:南通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