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生朱钱生、杨星月等两人自愿放弃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现补录考生付艳伟、张琳等两人,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7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7月12日16:00前以书面等形式向南通大学研究生院反映。
监督电话:0513-85012093(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9日
因考生朱钱生、杨星月等两人自愿放弃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现补录考生付艳伟、张琳等两人,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7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7月12日16:00前以书面等形式向南通大学研究生院反映。
监督电话:0513-85012093(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