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5.2021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及学制请参阅《南通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具体以培养方案规定为准。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1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南通大学”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工作在招生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12日至10月25日,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在规定时间内,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外统一公示待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第二年6月中上旬向正式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设立各类奖学金,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者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入学当年,博士、硕士生可获得的最高奖学金分别达4.2万元、3.2万元;在第二或第三学年,博士、硕士生可获得的最高奖学金分别达5万元、3.4万元;研究生社会奖学金最高达3万元。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生分别可获得国家助学金1.35万元/年/生和0.6万元/年/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生分别平均可获得学业奖学金1.425万元/年/生、0.87万元/年/生。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参见学校相关文件。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513-85012093;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