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成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单位,2013年正式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首批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培育支持高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省高校优秀学科梯队等,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学科体系和学科建设长效机制。2019年我校继续接受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具体接受申请的学科专业见附件。
一、基本原则
学校以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认真研究申请人培养的特殊规律,制定符合申请人特点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创新培养模式,落实管理主体,由培养单位负责申请人的课程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课程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2.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不受本项第1款限制,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正在接受所申请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或已在国家级住院医师规培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所申请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现场报名时需提供规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方式及现场确认
报名方式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报名步骤:
1. 学校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同等学力课程学习报名系统”http://yjsgl.ntu.edu.cn/kcb/login.aspx进行注册报名。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完善信息并提交。
2.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6月27日。
3. 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间、地址详见《各学院确认时间及地点安排表》(附件1)。确认信息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推荐报名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②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③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规培证书或规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此项仅限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
4. 现场确认并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须网上缴费(登录网址“http://pay.ntu.edu.cn/”进行网上统一缴费。选择“校内用户”界面,校园卡账号是“申请人身份证号”,密码是“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缴费时间为7月6日-7月11日)。
※※特别提醒: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不要自行在网上缴费,否则后果自负
三、课程考核
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现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课程考核由各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成绩最终录入信息平台。
2.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2.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3.学位授予按《南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费用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按照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统一管理。
1.学费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2019年学费 | |
课程学习阶段 | 学位论文阶段 | |||
元/年 | 元/年 | |||
文学院 | 050100 | 中国语言文学 | 5600 | 11000 |
理学院 | 070104 | 应用数学 | 5000 | 12000 |
070200 | 物理学 | 5000 | 12000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5000 | 11000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101 040102 040105 040106 040108 040110 0401Z1 | 教育学原理 课程与教学论 学前教育学 高等教育学 职业技术教育学 教育技术学 心理教育 | 8000 | 11000 |
外国语学院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5000 | 11000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4800 | 11000 |
医学院 (护理学院) | 100100 | 基础医学 | 8500 | 12000 |
100200 | 临床医学(学术型) | 8500 | 12000 | |
105100 | 临床医学(专业型) | 8500 | 12000 | |
公共卫生学院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8500 | 12000 |
10040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
100402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
100403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
艺术学院 | 130400 | 美术学 | 6500 | 13000 |
特种医学研究院 | 100900 | 特种医学 | 8500 | 12000 |
药学院 | 100700 | 药学 | 8000 | 13000 |
2.学员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学习的差旅费、食宿费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因故提出终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终止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不予退回。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