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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上午 外国语
3月23日下午 专业课
3月24日上午 专业基础课、心理测试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逸夫楼7号楼307、308、310(因3月23日公务员考场也设在逸夫楼7号,请各位考生务必从逸夫楼7号楼西边的门上三楼。)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靠走道一侧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或答题纸、试卷后,必须认真核对答题卡、试卷上的考试科目是否与准考证上的考试科目相同,核对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答题卡或答题纸、试卷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因漏填错填考生信息、答卷字迹不清等原因而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不得提前交卷。
(七)考生应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黑色字迹签字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
试卷由考生装入原试卷袋内,答卷放在桌上,由监考教师逐一收取。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情况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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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参加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考试。请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认真履行本人签署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相关承诺,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争当诚信公民。
二、根据教育部要求,考试期间,对发现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非法传输考试内容的设备和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考生入场时只能携带考试规定的必须物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四、第一科开考前30分钟,其他科目开考前2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监考人员将对考生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是否携带违规物品,考生必须无条件协助和配合接受检查。为节省考生宝贵的时间,提高检查效率,考生着装应尽量不穿戴配有金属物件的衣帽鞋袜。考试过程中,还将使用其他探测仪器,监测使用无线通讯工具等违规行为。
五、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将通报作弊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同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供高等学校、用人单位查询;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者,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考生对有作弊迹象和行为的考生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13-85012093;E-mail:yzb@ntu.edu.cn。
特此公告。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