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报名材料寄(送)的相关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05浏览次数:5380

各位考生:

博士普通招考申请材料请于201839日前寄到博士培养单位,如果本人亲自到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到培养单位(3月9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进行审查。如因申请者个人原因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网上打印准考证。

材料寄送地址(顺丰快递,封面标注“博士报名材料”):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南通大学主校区电子信息学院周老师(收) 0513-850120625

100100 基础医学        南通大学启秀校区医学院研究生科羌老师(收)0513-85051558

100200 临床医学        南通大学启秀校区医学院研究生科羌老师(收)0513-85051558